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目的是使所供設備安全、正常投運。投標方將派合格的現場服務人員。在投標階段應提供包括服務人月數的現場服務計劃表。如果此人月數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投標方要追加人月數,且不發生費用。
現場服務計劃表
項 目
序號 |
技術服務內容 |
派出人員構成 |
計劃人數/臺/日 |
地點 |
接到通知后最晚到達時間 |
1 |
到或協助驗收 |
業務員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2 |
安裝指導 |
工程師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3 |
調試指導 |
工程師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4 |
試運行配合 |
工程師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5 |
檢修和維護 |
工程師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6 |
出現質量及技術故障 |
工程師 |
1 |
設備現場 |
6小時 |
7 |
提供缺件及正常備品備件 |
業務員 |
1 |
設備現場 |
24小時 |
8 |
定期回訪 |
業務員 |
1 |
設備現場 |
半年 |
15.1.2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具有下列資質:
15.1.2.1 遵守法紀,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15.1.2.2 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按時到位;
15.1.2.3 了解合同設備的設計,熟悉其結構,有相同或相近機組的現場工作經驗,能夠正確地進行現場指導;
15.1.2.4 身體健康,適應現場工作的條件。
15.1.3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職責
151.3.1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任務主要包括設備催交、貨物的開箱檢驗、設備質量問題的處理、指導安裝和調試、參加試運和性能驗收試驗。
15.1.3.2 在安裝和調試前,投標方技術服務人員向招標方技術交底,講解和示范將要進行的程序和方法。對重要工序,投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情況進行確認和簽證,否則招標方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經投標方確認和簽證的工序如因投標方技術服務人員指導錯誤而發生問題,投標方負全部責任。
1.3.3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有權全權處理現場出現的一切技術和商務問題。如現場發生質量問題,投標方現場人員在招標方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解決。如投標方委托招標方進行處理,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出委托書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4 投標方對其現場服務人員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
1.3.5 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正常來去和更換事先與招標方協商。
1.4 招標方的義務
招標方要配合投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訊上提投標方便。